一、婚前財產婚后用于買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婚前得款婚后買房,依然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財產。
3、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結婚后買的房子寫一個人名字是否是共同財產
結婚后買的房子寫一個人名字不一定是共同財產,婚后購買的房子應當按照以下情形確定所有權的歸屬: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個人財產買的房子,且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該方的個人財產。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個人財產買的房子,但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視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子,不論登記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屬于共同財產。
4.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不是共同財產。
5.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雙方名下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6.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的,全款買房的,寫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資比例,按份共有,在雙方名下的,如果沒有約定份額,那就是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三、婚前財產要結婚多長時間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的婚前財產,如果沒有特殊約定,結婚多少年都不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原則上,夫妻一方婚前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男女雙方約定婚前財產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的,該部分財產為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